濮阳县:三项政策兜底线 六项措施保民生
新闻·产经资讯2023-08-04 08:34 来源:原创 浏览量:264084
新闻·产经资讯河南濮阳讯(胡迷科 通讯员 王效勇)为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城乡救助工作,切实减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负担,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濮阳县多举措落实三项政策兜底线,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民生保障。
落实三项政策兜底线。首先,实施低保救助。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一是“应保尽保”。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二是落实“单人户”施保。将低收入家庭中未纳入低保范围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提高救助水平。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通过增加低保金额或拉大补助档差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其次,实施特困救助。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一是“应纳尽纳”。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二是落实好照料服务工作。乡(镇、办)组织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严格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强化对委托照料服务的监管,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确保照料服务内容按协议规定落实到位。
第三,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采取六项措施保民生。首先,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目前,濮阳县城乡低保发放标准分两类,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355元,城市低保A类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B类每人每月220元,城市低保B类每人每月315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72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750元;城市特困分散集中均为每人每月820元。目前,濮阳县社会救助资金已发放到7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316.9万元,发放农村特困资金3504.3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73.4万元,发放城市特困40.5万元。
其次,实行动态监测预警。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动态调整。充分运用省、市、县三级大数据系统平台,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及濮阳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充实完善监测内容、提升分析预警功能、构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信息大数据平台管理体系。
第三,健全常态救助帮扶。认真落实《濮阳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对低收入人口实行蓝、黄、橙、红四个级别监测预警,及时启动预警信息分类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2023年1—7月份监测户纳入农村低保共37户、59人,使更多生活困难人员获得制度保障。
第四,聚焦特殊群体关心关爱。针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不断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第五,加强监督长效机制。县民政局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会商联动,明确工作重点,延伸监督触角,把范围拓展至乡村,把视线延伸到困难群众、服务机构,重点加强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等领域资金项目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惩治“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第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站,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救助服务站、志愿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多站合一”,完善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打造综合性民政服务阵地,全面提升基层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能力。
主 编:焦兴强
责任编辑:朱文艳
审 核:马荫超